9月2日,学院在新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新校区学生公寓(第一批)室内空气治理第三方检测师生代表随机抽检见证会”,学院党委副书记康棵飚出席会议,学院组织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校园建设与管理部、保卫部负责人及各下属二级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会议。
根据《室内空气治理标准GB/T18883-2002标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房间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5%。据统计,新校区学生公寓新生房间共857间,学院抽取总房间数的10%,共86间房间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比《室内空气治理标准GB/T18883-2002标准》规定的5%房间数多出一倍。现场,学院组织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校园建设与管理部、保卫部负责人分别抽取一间寝室,八个二级学院师生代表按照所在学院的人数比例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寝室,共计86间,分两批接受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据了解,新校区学生公寓家具5月10日开始进场,并于7月20日完成所有(共计2539间)学生公寓的家具安装工作。每一栋公寓,自家具安装完成之日起,便进入通风状态。6月份,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参观公寓,并现场抽取家具板材交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环保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学生公寓室内空气净化工作自8月24日启动,为期10天,接受学院纪委办公室、组织宣传部、8个二级学院师生代表以及慈溪日报、慈溪电视台等媒体的监督。
据悉,本次抽检工作学院交由宁波市质检院负责,于9月3日、4日两日进行,检测结果将在一周后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