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近日,我国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也已出现了输入性的确诊病例。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做好学生寒假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全体师生在春节、寒假期间以居家为主,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去,不要接触野生动物。外出或到公共场所尽可能做好戴口罩等保护措施,返回后要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或含有酒精的洗手液洗手,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等医用垃圾必须及时进行规范处置。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环境清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
二、请全体师生不要前往疫情严重地区,不要与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接触,严防疫情感染和扩散。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害性,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同时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地区师生及近期出入重点地区的师生情况的摸排和统计工作。
三、近期如有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教职工,返回后主动上报所在单位和社区备案,并自觉实行居家隔离14天,在隔离期内严禁出入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隔离期结束身体健康方可入校。目前尚在重点地区的师生,须主动提前上报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具体返程时间,返回后按属地疾控要求处理。
四、学生开学前请尽量不要提前来校,确需来校请与班主任联系,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及学工部审批,经核实并检测无发烧等情况后方可入校。
五、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门出入管理。未经登记的外来人员不得入校。其他与学院有业务联系的外来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经学院相关部门确认,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在门岗登记近15天的过往行程,经咨询无疫情相关情况且检测无发烧的方可入校。
六、疫情防控期间,北校区从学林路三号门进出,南校区从文蔚路二号门进出,其余通道关闭;五号门由学术交流中心严格管理,严禁外部车辆经地下车库进入校区。
七、各位师生如发现自身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同时主动向所在单位上报具体情况。二级学院、部门要积极关注和监测本单位师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例,必须第一时间报学院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