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关于2016-2018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结果的通报》(浙教工[2018]24号)文件精神,我院蒋亚南老师荣获2016-2018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根据《关于公布荣获2017年度省、市级巾帼文明岗的通知》(甬教妇[2018]3号)文件精神,我院人文学院荣获2017年度“宁波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近日,根据《关于2016-2018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结果的通报》(浙教工[2018]24号)文件精神,我院蒋亚南老师荣获2016-2018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根据《关于公布荣获2017年度省、市级巾帼文明岗的通知》(甬教妇[2018]3号)文件精神,我院人文学院荣获2017年度“宁波市巾帼文明岗”称号。